近日,九江自然资源局发布了《九江市濂溪产业园滨湖片区(lxbh01单元)、《九江市威家片区(wj01、wj02单元)和《九江市五里片区(wl01单元)详细规划》批前公示 (公众意见征询)的公告,具体详情一起来看看!

为进一步完善“五级三类”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有效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科学指导滨湖片区的规划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2023 43号)的要求,统筹安排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,优化规划区内各地块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,落实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要求,为濂溪产业园滨湖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法定依据,特编制《九江市濂溪产业园滨湖片区(lxbh01单元)详细规划》。规划范围东起鄱阳湖,南临谷山湖,西至白鹿大道、姑塘镇区、贺家山陵园,北至香积大道、九宏新材料,规划总用地面积975.05公顷。其中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49.62公顷,占比87.14%。主导功能:以产业发展、临港物流、综合居住、特殊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。发展目标:利用独特的地理位置、产业基础和生态禀赋,打造为“九江东翼的产业集聚区、鄱阳湖西岸的临港物流区、姑塘镇的综合服务区”。“五区”:根据主导功能的不同,形成产业集聚区、港口码头区、综合居住区、滨湖景观区、特殊服务区五大功能板块。用地规模: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5.05公顷,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849.62公顷。规划安排居住用地40.25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4.74%。其中,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0.53公顷,农村宅基地面积19.64公顷。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.36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0.98%。其中,机关团体用地面积2.57公顷,文化用地面积0.68公顷,教育用地面积3.72公顷,体育用地面积0.69公顷,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.71公顷。规划安排商业服务业用地4.50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0.53%。规划保留现状两处商业用地,沿湖设置点状商业用地,提升沿湖休闲观光旅游服务水平。规划安排工矿用地567.51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66.80%。规划二类工业用地面积487.08公顷,三类工业用地面积80.44公顷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绿色发展要求,有序推进现状企业技改升级,逐步实现现状企业“退三进二”,降低环境与安全影响,规划三类工业用地均位于鄱阳湖河湖管理范围线1公里外、已批复的化工集中区内。规划安排交通运输用地98.68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11.62%。其中,港口码头用地面积37.51公顷,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55.67公顷,交通场站用地面积5.50公顷。规划1处公共交通场站、6处社会停车场(含1处危化停车场)。规划安排公用设施用地16.98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2.00%。其中,供水用地面积1.33公顷,排水用地面积7.28公顷,供电用地面积1.74公顷,供燃气用地面积0.79公顷,环卫用地面积5.84公顷。规划安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2.70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7.38%。其中,公园绿地面积26.03公顷,防护绿地面积36.46公顷,广场用地面积0.21公顷。规划安排特殊用地48.37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5.69%。规划保留现状贺家山陵园及弥陀寺。规划安排陆地水域2.26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0.27%。规划对恒生大化纤南侧水系进行裁弯取直,预留雨水集蓄空间及行泄通道,保留现状谷山湖、洪水等水系。指规划范围内、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,规划总面积125.43公顷,占总用地规模的12.86%。其中,耕地面积4.49公顷,园地面积0.23公顷,林地面积47.07公顷,草地面积7.06公顷,湿地面积4.96公顷,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2.34公顷,居住用地面积0.55公顷,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0.17公顷,工矿用地面积0.27公顷,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.61公顷,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.41公顷,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2.23公顷,特殊用地面积5.56公顷,陆地水域面积44.47公顷。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依托白鹿大道、疏港大道,以及庐山港区姑塘作业区。白鹿大道红线宽度25米,双向4车道,规划向北连接滨湖新城,向南连接姑塘镇区。疏港大道红线宽度30米,双向4车道,规划向北连接芳兰大道,向南连接庐山港区姑塘作业区,是规划区公水联运与疏港货运的交通大动脉。庐山港区姑塘作业区为临港物流枢纽,现建有赛宏、赛诚2处公用码头,共设有7个2000吨泊位;保留现状3处企业专用码头。规划形成“四横、三纵”的主次干道路网骨架,“四横”主要为香积大道、东二路、姑塘路、东四路-洪湖路构成,“三纵”为白鹿大道、利源路、疏港大道-滨湖路构成。规划区路网密度为3.41km/km2,对比国土空间规划略有提升。依据道路等级及其承担的功能,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3个等级。主干路是连接各片区的主要道路,贯穿全区或组团之间,道路红线宽度为24-30米。次干路是连接主干路和支路之间的道路,主要为组团内交通服务,道路红线宽度为15-30米;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-24米。规划公交首末站1处,用地面积0.59公顷;规划社会停车场6处,含1处危化停车场,用地面积4.91公顷。规划用地面积2.57公顷。保留现状机关团体用地,主要为姑塘镇人民政府。规划用地面积0.68公顷。规划保留现状姑塘镇综合文化站。规划用地面积0.69公顷。规划新增1处体育设施,位于姑塘社区幼儿园南侧地块。规划用地面积3.72公顷。规划保留现状九年一贯制学校,小学12班、初中6班,用地面积2.72公顷。规划设置3所幼儿园,班级数共21班,均为现状保留,用地面积1.00公顷。规划用地面积0.71公顷。规划改建原姑塘镇中心卫生院旧址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;规划结合高压电力走廊建设,在九江化纤医院原址北侧预留其新建用地。规划依据养老专项规划,结合居住用地设置1处嵌入式养老机构、2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。
为进一步完善“五级三类”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有效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科学指导九江市威家片区的规划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2023 43号)的要求,统筹安排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,优化规划区内各地块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,落实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要求,为威家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法定依据,特编制《九江市威家片区(wj01、wj02单元)详细规划》。本次规划范围东至芳兰大道,西至庐山风景名胜区,南至九江绕城高速连接线,北至规划g351/g4231,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4.91公顷,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434.06公顷,占比71.76%。通过渐进开发建设,逐步实现“功能品质提升、配套设施完善、交通条件改善、居住环境优美”的发展目标,最终将规划区建设成为:环庐山旅游集散目的地,集旅游综合服务、居住生活服务、生态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新城。“一带”:环庐山生态景观带,规划提升环山沿线生态景观环境,绘就生态城市界面,揽山入城,绿美新城。“一廊”:庐山-鄱阳湖山水生态廊道,保育连山(庐山)通水(鄱阳湖)的生态景观廊道,控制两侧的开发建设强度。“三轴”:沿庐山大道-环山公路、中兴路、白鹿大道等城市干道形成的城市发展轴,集聚片区的发展要素及核心节点。“六片”:依托主导功能与社区生活圈,形成六个城市功能片区,包括旅游服务片区、综合居住片区、生态休闲片区三大类型。用地规模: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4.91公顷,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434.06公顷。规划安排居住用地139.41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32.12%。其中,城镇住宅用地面积99.76公顷,农村宅基地面积38.63公顷。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6.61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10.74%。其中,机关团体用地面积7.07公顷,科研用地面积10.10公顷,文化用地面积2.79公顷,教育用地面积8.26公顷,体育用地面积3.59公顷,医疗卫生用地面积12.21公顷,社会福利用地面积2.59公顷。规划安排商业服务业用地73.87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17.02%。规划结合庐山旅游服务功能,布置集中商业用地。规划加油加气站2处。规划安排工矿用地4.46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1.03%。规划工矿用地均为保留现状的一类工业用地,即江西南山御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。规划安排仓储用地1.93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0.45%。均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。规划安排交通运输用地81.92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18.87%。其中,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73.71公顷,交通场站用地面积8.21公顷。规划1处公共交通场站、9处社会停车场。规划安排公用设施用地2.18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0.50%。其中,排水用地面积0.41公顷,供燃气用地面积0.25公顷,通信用地面积0.40公顷,环卫用地面积0.34公顷,消防用地面积0.79公顷。规划安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2.67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19.05%。其中,公园绿地面积66.56公顷,防护绿地面积10.32公顷,广场用地面积5.79公顷。规划安排陆地水域1.00公顷,占城镇开发边界的0.23%。规划保留现状龙泉河及南侧水系。指规划范围内、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,规划总面积170.85公顷,占总用地规模的28.24%。其中,耕地面积28.39公顷,园地面积3.41公顷,林地面积122.57公顷,草地面积0.82公顷,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1.05公顷,居住用地面积3.41公顷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0.19公顷,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.62公顷,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.01公顷,特殊用地面积0.91公顷,陆地水域面积8.47公顷。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有庐山大道-环山公路、绕城高速连接线。庐山大道-环山公路红线宽度60米,双向8车道,规划向北连接主城区,向南连接庐山市。绕城高速连接线宽度25米,双向4车道,规划向西连接环山公路,向东连接绕城高速。规划形成“四横、五纵”的主次干道路网骨架,“四横”主要为绕城高速连接线、白鹿大道、滨湖路、威家北路构成,“五纵”为庐山大道-环山公路、中兴路、规划七路、滨湖大道、芳兰大道构成。规划区路网密度为7.25km/km2,对比国土空间规划略有提升。依据道路等级及其承担的功能,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3个等级。主干路是连接各片区的主要道路,贯穿全区或组团之间,道路红线宽度为25-60米。次干路是连接主干路和支路之间的道路,主要为组团内交通服务,道路红线宽度为20-28米;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-20米。规划公交场站1处,用地面积0.70公顷;规划社会停车场9处,用地面积5.40公顷。规划用地面积7.07公顷。保留现状机关团体用地,在芳兰大道与白鹿大道交叉口规划机关团体用地,为姑塘镇综合服务职能转移预留承载空间。规划用地面积10.10公顷。保留现状庐山植物园鄱阳湖分园。规划用地面积2.79公顷。文化设施分为市区级和乡镇级两级。规划设置1处市区级文化活动用地,位于中兴路与规划一路交叉口西南侧;规划设置2处乡镇级文化活动用地,保留现状威家镇综合文化活动中心,规划新建滨湖新城文化活动中心。规划用地面积3.59公顷。规划设置3处体育设施,其中保留现状姑塘体育中心,规划在威家镇区、滨湖新城分别新增1处体育设施。规划用地面积8.26公顷。规划保留现状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,分别为威家中小学、姑塘中小学,用地面积6.54公顷。规划设置5所幼儿园,其中保留现状2处、规划新增3处,用地面积1.72公顷。规划用地面积12.21公顷。建立市区级医院和乡镇级卫生院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。市区级医院:规划保留现状九江公共卫生临床中心(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马祖山院区),并预留扩建用地,用地面积9.33公顷。乡镇级卫生院:规划保留现状姑塘镇卫生院、威家镇卫生院,并预留姑塘镇卫生院扩建用地,用地面积2.88公顷。规划用地面积2.59公顷。社会福利设施按照街镇级和社区级进行分级配置。街镇级养老设施:规划设置街镇级社会福利设施3处,其中威家镇区1处、滨湖新城2处。保留现状威家镇、姑塘镇敬老院,规划新增1处其他养老机构。社区级养老设施:规划设置5处,结合社区服务中心或居住用地复合建设。为贯彻落实《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、《濂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等上位规划,立足城市建设发展,改善城市面貌,强化规划调控作用,整合城市用地,优化城市结构,满足规划管理需求,更好指导五里片区规划的建设,特制定本详细规划。规划范围北起铜九铁路,南至昌九快速路(湖北黄梅方向),西起昌九快速路(湖口方向),东至琴湖大道,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249.68公顷,包含wl01详细规划单元,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49.43公顷。发展目标:承接石化产业园下游产业链的城乡融合产业区。功能定位:将本区打造成为产业兴旺、交通便利的城乡融合区,是承担市级重大基础设施的重要空间载体,着力促进产业发展、提升配套设施服务水平。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规划结构为“一轴、两区”。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249.68公顷,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49.43公顷,常住人口规模0.5万人。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249.68公顷,其中城镇开发边界的面积149.43公顷,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100.25公顷。居住用地22.62公顷,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2.00公顷,农村宅基地10.62公顷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.37公顷,其中机关团体用地1.27公顷,教育用地2.56公顷,体育用地0.17公顷,医疗卫生用地0.17公顷,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.2公顷。商业服务业用地1.04公顷,其中商业用地为1.04公顷。工矿用地64.40公顷,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.88公顷,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62.52公顷。仓储用地4.18公顷,其中二类物流仓储用地4.18公顷。交通运输用地17.78公顷,铁路用地0.45公顷,城镇村道路用地16.04公顷,社会停车场用地1.2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0.37公顷,其中供水用地10.15公顷,供燃气用地9.71公顷,环卫用地0.51公顷。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2.57公顷,其中公园绿地2.59公顷,防护绿地9.98公顷。混合用地:规划布局商业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(0901 110101)面积1.48公顷;规划布局文化用地 商业用地(080302 0901)面积0.48公顷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用地面积100.25公顷,占总用地规模的40.05%。其中,耕地面积21.09公顷,园地面积0.91公顷,林地面积50.2公顷,草地面积9.07公顷,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0.63公顷,居住用地4.16公顷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.14公顷,工矿用地3.51公顷,仓储用地0.88公顷,交通运输用地5.95公顷,公用设施用地0.04公顷,特殊用地0.02公顷,陆地水域2.74公顷,其他土地0.90公顷。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有昌九快速路、九湖路、琴湖大道。昌九快速路红线宽度40米,双向4车道,规划向西连接至九江市老城区,向东连接石化产业园区。琴湖大道红线宽度30-40米,规划范围内琴湖大道与九湖路交叉口以北为30m,以南为40m,主要连接金安片区与芳兰片区。九湖路红线宽度20米。规划区内的道路系统基本采用方格网式布置,道路等级按四级控制,即分为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四个等级,规划形成“两横、三纵”的主次干路网骨架。“两横”:昌九快速路、九湖路两条东西横向交通干道;“三纵”:水厂一路和五里规划一路、前进路、琴湖大道三条南北纵向交通干道。路网采用刚性和弹性结合的方式布置。前进产业园区支路、巷道等红线宽度为9米以下的道路,采用弹性控制。规划机关团体用地面积1.27 公顷,主要为五里村村委会、前进村村委会及其他机关单位等行政服务设施。规划文化用地面积0.48 公顷,为文化用地与商业用地的混合用地。将其打造成为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,服务整个规划片区及周边村庄。规划布置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,位于九湖路以北,用地面积1.29公顷;1所小学,位于前进村村委会以东,前进路以西,用地面积1.28公顷。规划布置2所幼儿园,结合居住小区布置,分别位于五里村村委会周边和前进村村委会周边。规划新增有一处医疗卫生服务用地,面积为0.17公顷;保留现状前进村卫生室,并进行功能提升改造。规划新增老年人活动中心2处,其中一处位于五里村,用地面积为0.20公顷;另一处结合前进村居住小区布置。